关于开展2022年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县(区)畜牧局,源汇区农业农村局,局属相关科室、单位:
按照漯河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区签订的《2022年度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为全面了解各县区2022年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水平,市局决定,对各县区2022年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2年11月25日至11月30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采取集中汇报,交叉互查,打分评价,采样检测,随机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
三、督查内容
主要督查各县区、功能区《河南省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管理制度(暂行)》实施情况,2022年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具体督查内容见附件。
四、督查组人员组成
督查组由分管防疫工作领导任组长,市畜牧局防检科、市动物检疫站、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
五、有关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县区、功能区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附件中明确督查内容积极开展自查,逐项认真准备相关督查资料,梳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防疫工作亮点、问题和建议等,形成总结报告。11月25日,各县区分管防疫工作领导,具体负责同志集中到市畜牧局汇报,并根据督查内容(见附件)对各县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逐项互评。11月28日至30日,督查组进行实地抽查。
(二)注重方式方法。督查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督查过程中力戒形式主义,要善于发现问题,把情况摸透,把意见提实。通过督查促进各县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提升。
(三)加强工作统筹。督查组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现场反馈,督查结果将通报全市。同时,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督查结果作为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的分配因素。
(四)严格遵守纪律。督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轻车简从。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联系人:高 力,电 话:0395-5759222
邮 箱:lhxmjsyk@126.com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