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畜牧局
漯河市畜牧局关于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

漯 河 市 畜 牧 局

关于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畜牧局、源汇区农业农村局,各科室、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牧”,巩固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成果,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决定于314日至414日期间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把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以全市畜牧系统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为实施系统学、深入学,深挖细查,着力解决法律法规意识不强、监管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巩固和维护全市畜牧业稳中向好发展良好态势。

二、活动内容及方法

(一)学习内容。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河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河南省畜牧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国家、省颁布实施的生产经营法律法规及地方性管理规范

(二)学习方法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考试检验相结合的方法,采取宣讲、座谈讨论交流等多种学习形式,抓好对法律法规要点的消化和吸收,把握核心、领会实质,查找问题,不断增强依法行政和执法办案水平

三、活动步骤

采取市畜牧局统一部署,各单位分别组织实施的办法,分四步进行。

(一)动员发动(314日前)。314日前,市畜牧局下发《通知》,召开动员会,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区、各单位迅速行动,制定方案和实施细则,及时动员发动,明确活动的方法步骤、目的和要求,使全体工作人员充分认清活动的意义,增强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集中学习(316日至4月6日)各县区、各单位围绕学习内容,组织人员学习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法规意识,在“法律法规学习月”活动期间重点开展一次法律法规专题宣讲活动,宣讲形式不限,集中学习、直播授课、专家培训等各种形式均可。

(三)考试提升(47日至11)。为巩固提升学习成果,各县区可根据工作情况开展法律法规考试工作。人教科、质管科负责市直畜牧系统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测试的组织工作,并通报个人考试成绩和各单位综合成绩。

(四)检查总结(412日至14日)。各县区、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经验,报送工作总结,确保活动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各县区、各单位充分认识“法律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次活动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各县区、单位要妥善处理工学矛盾,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方案计划,确保人员、时间、内容、质量“四落实活动开展期间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报送,全市推广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学习过程中,既要重视法律条文的学习更要注重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要进一步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落实的具体实践。

“法律法规学习月”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各单位请414日前报送活动总结至市畜牧局(lhxmjz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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