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漯办〔2021〕20号)《漯河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漯环委〔2023〕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畜牧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予以公开。
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1、统筹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需求,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指导县区政府合理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做好禁养区有关管理工作。
2、负责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组织实施畜禽养殖业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督促、指导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指导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3、负责动物防疫以及与动物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等工作。
二、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395-5759179 0395-5759222
网址:https://xmj.luohe.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