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自8月9日起,源汇区农业农村局开展第三季度养殖环节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告知养殖者其法定义务和违法犯罪后果,使其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和守法,严格落实休药期制度。二是督促养殖场做好养殖档案记录和管理,并严格要求记录真实、完整,及时记录生产、疫病诊疗、免疫消毒、饲料兽药购进使用等情况。凡畜禽申报检疫,养殖档案相关记录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并当场指出整改意见。三是指导养殖者加强风险防控。组织安全用药宣贯培训,积极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试点行动,提高养殖者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其严格落实安全用药要求,辨识国家批准的正规兽药,拒绝购买和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止使用药品、假兽药以及其他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投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