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牧〔2020〕25号 关于印发漯河市畜牧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牧〔202025

 

漯河市畜牧局

关于印发漯河市畜牧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漯河市畜牧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4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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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畜牧局

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

按照《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漯政〔2017〕39号)漯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的通知》(漯法政办〔2020〕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漯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基本原则,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深入落实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一”工作布局、全面推进“四城同建”、以漯河更加精彩为中原更加出彩增添浓彩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实现畜牧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促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提升。

三、任务措施

(一)明确行政执法责任推行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制度,梳理执法依据,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

1.公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流程图。落实《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立公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流程图工作的通知》要求,梳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2.建立并公开行政执法岗责体系。在梳理、完善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基础上,将畜牧法定职权逐项分解落实到内设执法机构、二级执法机构及其不同的执法岗位,建立行政执法岗责体系,向社会公开并接收社会监督。

3.建立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以及机构改革情况,及时对现有行政执法权责进行梳理、调整及公开公示。根据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调整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岗责体系。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和每个流程的执法责任,以有效的制度运行推进责任落实。

1.规范行政执法资格。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和《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要求,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行政执法资格,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每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参加本级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每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颁布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动态管理,及时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换发和注销手续。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充分发挥执法职能,杜绝行政执法人员未参与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发生。

2.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法律法规规章适用准确,严格按照亮证执法、说明理由、调查取证、听取陈述申辩、听证、审查决定、送达等行政执法流程行使行政执法权。行政执法决定内容及形式合法、适当,落实《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行政许可文书格式范本〉和〈行政强制文书格式范本〉的通知》要求,使用本系统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落实《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河南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和〈河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要求,规范制作行政执法案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范,落实《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通知》要求。行政处罚决定与执行结果一致,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罚没财物依法处理规定等,落实《河南省赃物罚没物管理条例》,加强对赃物、罚没物的管理。

3.推行“三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推行工作。

4.提升文明执法水平。牢固树立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理念,执法过程中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注重语言规范、行为规范,力求实现执法效果最大化。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加强行政执法内部制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主动监督和受理投诉举报相结合,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实时、动态监管。

1.畅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完善行政执法投诉处理机制,强化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力量,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台账,对投诉人的投诉,要按照登记、处理、核实、督办等程序进行,做到发现一件,处理一件,教育一片,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2.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贯彻实施《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行政处罚决定机关自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审查部门报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表等材料。

3.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要求,每年开展或者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4.落实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履行行政执法监督决定。按时向本级司法行政部门报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情况。积极履行行政执法监督决定,认真调查案件事实,及时反馈调查结果。

5.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加强行政执法责任意识学习,组织学习《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本单位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责任追究规定,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予以纠正,并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建立本单位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工作台账。

)指导县区畜牧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工作。根据创建工作标准,指导县区畜牧部门落实创建工作方案,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4月-5月中旬)

1.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市畜牧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

制定《漯河市畜牧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报市司法局备案。

局机关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科室、局属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根据权力清单,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细则,报市畜牧局备案。

3.确定专项责任

局机关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科室、局属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工作专项责任人,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制定完善制度阶段(20205月)

结合本局实际,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各项制度、清单、流程图、学习计划等进行制定或完善。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06月-8月)

1.规范实施。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工作。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规范重点执法行为,强化薄弱执法环节,规范案卷制作流程,及时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2.接受监督。接受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调研指导、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并举一反三,不断完善提高。

3.优化提升。定期对局机关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科室、局属单位进行工作推进情况调研。及时总结分析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

(四)总结报告阶段(20208-9月)

局机关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科室、局属单位本单位本部门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工作进度、工作举措和工作成效情况进行总结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工作台账、工作制度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履职情况等材料进行汇总,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整理,于20208月中旬报送市畜牧局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情况已被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体系深入推进依法建设和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依法行政示范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等创建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与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衔接,强化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学习贯彻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做好相关制度衔接工作,建立健全畜牧系统行政执法制度体系。

(三)加强培训宣传。要适时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专题学习培训,加强业务交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通过畜牧业信息网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宣传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

(四)加强跟踪问效。局机关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科室、局属单位每双月15日前向市局质管科书面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创新经验、下步打算,市局质管科汇总后上报市司法局。对不按时上报相关材料的科室或单位及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人员要通报批评,依纪依法问责。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中积极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充分调动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要对推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五)加强经费和队伍保障。要结合执法实际,将执法装备配备需求报本级政府列入财政预算。要重视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健全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 

附件:漯河市畜牧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工作

实施台账

附件:

漯河市畜牧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工作

实施台账

序号

内容

方法措施

责任科室

完成时限

1

工作部署

制定实施方案

质管科

4月底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5月中旬

制定实施细则,确定各科室、单位负责人

各科室、各单位

5月中旬

2

组织行政执法培训

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质管科、动监所

5月底

3

健全行政执法规范

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制作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动监所

5月底

开展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选活动,推选报送优秀执法案卷

动监所

9月

4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

动监所

日常工作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执法人员资格审查

质管科、动监所、直属分所

日常工作

建立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7月、12月报送本部门行政执法情况

各科室、各单位

日常工作

5

严格执法责任追究

对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监督检查、巡查等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执法责任追究,报送本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情况报告

质管科、动监所

9月